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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商管理规定

合作商管理规定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目的

为规范厚发供应链(以下简称 “厚发”)供应商商品上架管理,保障商品质量安全,维护平台经营秩序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厚发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向厚发及其关联平台、商城、渠道供货、入驻及上架商品的供应商(含生产厂家、经销商、代理商、个体经营者)。

第三条 核心原则

供应商上架商品须遵循资质齐全、真实有效、类目匹配、持续合规原则,严禁无证经营、资质过期、伪造或套用资质等违规行为。

 

第二章 供应商必备基础资质

第四条 主体资质

1. 营业执照:有效期内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清晰,经营范围包含所售商品类目;企业 / 个体工商户无经营异常、无严重违法记录。

2. 法定代表人 / 经营者身份证明: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,信息与营业执照一致。

3. 银行账户信息:企业提供对公账户,个体提供实名账户,用于结算与核验。

第五条 品牌与授权资质

1. 自有品牌:提供自由商标注册证(R 标)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受理通知书(TM 标)。

2. 经销 / 代理品牌:提供完整、逐级、盖章的品牌授权书,授权期限不少于 3 个月,授权链路清晰可追溯。

3. 进口品牌:额外提供境外品牌方授权、国内进口商资质及合法进口手续。

 

第三章 商品类目专项资质

第六条 通用类商品(服装、鞋帽、家居、百货等)

1. 第三方质检报告(具备 CMA/CNAS 认证),报告有效期 1 年,覆盖商品安全、执行标准、成分等核心项目。

2. 商品执行标准号(GB/GB/T/ 行业标准)。

第七条 食品类(预包装 / 散装 / 冷藏冷冻 / 保健食品)

1. 食品经营许可证(有效期 5 年);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可提供备案凭证。

2. 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(SC 证)。

3. 保健食品:蓝帽子注册 / 备案凭证、标签说明书。

4. 进口食品:报关单、检验检疫证明、中文标签备案。

第八条 化妆品类

1. 普通化妆品:国家药监局备案凭证。

2. 特殊化妆品(美白、防晒、祛斑、育发等):国家药监局注册证。

3. 进口化妆品:报关单、检验检疫证明、中文标签。

第九条 3C 类商品(家电、手机、充电器、玩具、童车等)

1. 国家强制性 3C 认证证书。

2. 产品合格证、说明书、警示标识。

第十条 医疗器械类

1. 一类医疗器械:备案凭证。

2. 二类、三类医疗器械: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有效期 5 年)。

3. 生产厂家: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、产品注册证。

第十一条 出版物类(图书、音像、电子出版物)

1.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。

2. 进口出版物:进口批准文件、报关单。

第十二条 进口商品通用资质

1. 海关报关单、检验检疫证明。

2. 合法中文标签(含品名、成分、产地、经销商、保质期等)。

3. 进口商品溯源凭证。

 

第四章 资质管理规定

第十三条 提交要求

1. 所有资质须提供清晰、完整、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/ 复印件,信息真实有效,不得伪造、涂改、PS、套用他人资质。

2. 资质须与上架商品类目一致,严禁超范围、跨类目经营。

第十四条 有效期管理

1. 营业执照:长期有效(须按时完成年报)。

2. 经营许可类资质(食品、器械、出版物等):有效期 5 年,须在到期前 30–90 日完成续期并重新提交。

3. 质检报告、3C 认证:有效期 1 年,到期前重新检测并提交。

4. 品牌授权书:到期前完成续签,逾期自动失效。

 

第十五条 变更与更新

1. 供应商名称、地址、法人、经营范围、品牌授权、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,须在15 日内提交变更后的资质。

2. 厚发有权定期核验资质,供应商须配合完成更新、补正、复检。

第十六条 档案留存

供应商资质文件、进货查验记录、商品合格证明、溯源记录等,须留存不少于 3 年;食品类留存不少于 5 年,以备监管核查。

 

第五章 违规处理

第十七条 一般违规

1. 资质不齐全、信息不清晰、未按时更新:限期整改,商品下架。

2. 类目不匹配、标签不规范:责令修正,逾期未改予以处罚。

第十八条 严重违规

1. 资质伪造、涂改、套用、过期仍使用:立即下架全部商品,暂停供货/入驻权限,予以罚款。

2. 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:终止合作,列入黑名单,通报监管部门。

3. 提供虚假质检、虚假授权:永久清退,追究法律责任。

第十九条 法律责任

因供应商资质不合规导致行政处罚、消费者索赔、品牌侵权等一切损失,全部由供应商承担。